高雄一對結婚7年的夫妻,丈夫曾因出軌被妻子抓包,判賠25萬元,前年夫妻倆分居後,丈夫主張夫妻長期無性生活,兩人也無互信基礎訴離,但高雄高分院審酌,認為兩人婚姻破綻是男方出軌所致,卻將責任丟給妻子,不符離婚要件,判兩人不准離。

判決指出,務農的女方家住台中,2015年時女方嫁給在高雄從軍的丈夫,但女方因農務繁忙,每月僅1周時間會南下與丈夫同住;兩人婚後1年多,女方發現丈夫出軌熊姓女子,雖然提告妨害婚姻,但經檢方調查後,處分不起訴,後來女方提告民事求償,法官認為男方、熊女侵害妻子配偶權,判賠25萬元確定。

事後男方指控妻子,判決確定後他賠了25萬元給妻子,但她卻常藉此事出言刺激,不僅將出軌事情告訴大樓鄰居,還在住處寫字辱罵,甚至還提起離婚訴訟,可見妻子早已沒有維持婚姻的意願。

男方還稱,兩人不僅常因出軌吵架,就連他每月交給母親的孝親費,也成為兩人爭吵理由,妻子還曾對他提妨害自由、偽造文書等告訴,甚至申請保護令,前年他不滿,離開兩人在高雄的住處,在外生活,夫妻倆分居至今,長年無性生活,兩人已無互信基礎,舉出9點理由,訴請離婚。

法院審理時,女方反駁丈夫指控,她發現丈夫出軌後訴離,是因為小三逼迫丈夫跟她離婚,她發現後馬上撤告;她會在住處牆壁留言,是丈夫不願與她溝通、接電話,還使用很多手段逼迫她離開,而且兩人分居根本不是因為爭吵,是丈夫又在外另結新歡,才會搬離住處。

女方還向丈夫喊話,兩人婚姻會出現問題,是因為丈夫出軌熊女造成,但只要丈夫願意回頭,兩人一起在高雄生活,這段婚姻仍然可以繼續維持,不希望因此離婚。

高雄高分院審理時,法官審酌女方、男方說法,認為女方會在住處牆壁寫字,是設法與丈夫溝通,即便用字稍嫌粗鄙,但也是因為丈夫與熊女不當關係所致;另外,兩人婚姻關係緊張,起源於丈夫出軌,但男方非但未採理性溝通,化解誤會,反頻以辱罵、不聞不問方式對待妻子,甚至造成妻子受傷,不能將責任歸責於妻子。

合議庭認為,夫妻兩人雖然前年分居至今,目前陷於難以有效互動、溝通狀態,但這是男方自行離家,不願繼續維持婚姻所致,反觀女方還有繼續與男方互相扶持終老意願,且依男方列舉的離婚理由,不能將婚姻破綻認定是女方要負責任,最後判兩人不准離。可上訴。

高雄一對結婚7年的夫妻,老公舉9理由訴請離婚,但法官認為夫妻倆婚姻破綻是老公出軌所致,不能歸咎於妻子,判不准離婚。示意圖。圖/Ingimage
高雄一對結婚7年的夫妻,老公舉9理由訴請離婚,但法官認為夫妻倆婚姻破綻是老公出軌所致,不能歸咎於妻子,判不准離婚。示意圖。圖/Ingimage
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6433141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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